公积金提取

2010-02-21 00:00   来源:www.yhgjj.gov.cn   分享到:

问题: 在2009年5月份第一次购房时已经提取过一次公积金,现在如果提取公积金,是否提供与第一次一样的材料。住房补贴帐户里的钱是否也可以提取。

管理中心回复:经沟通,您在去年是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的,目前您可分别填写《余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余杭区住房补贴提取申请表》并回单位盖章后,携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借款合同、还款明细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公积金及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提取手续,提取的额度按实际还款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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