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因我中心在用的住房公积金操作系统不支持“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的扩充开发,故目前不能实施该业务。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历时四年,投入大量资金开发了新管理系统(支持“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且已明确会向所属分中心普及系统的运用,为避免重复投资,故我中心将不再自行开发此类系统。目前杭州对新系统的各项功能已陆续上线试运行,如系统成熟,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向所属分中心普及系统的运用,有了系统的支持,我中心会及时推出“还贷提取按月转账”服务。关于公积金提取额的问题,是因为我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我中心唯一的资金来源,近年来,随着我区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剧增,我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一直紧缺。为保障每一位缴存职工的权益,我中心根据我区的资金情况,根据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区政府同意,统筹规划提取条件,其中就规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提取公积金还贷时只能提取还贷本息的一半。但实际上我区公积金贷款职工在提取公积金还贷时不仅仅只能取还贷本息的一半。为了尽可能的帮助贷款职工节省还贷利息,让贷款职工的公积金得到充分运用,我中心除了推出可全额提取公积金冲抵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外,还推出了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若账户剩余余额大于1万元的,可用于冲抵公积金贷款的业务。这样通过上述多种灵活的方式帮助职工减轻还贷压力的同时,也让住房公积金资金得到了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也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