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在建行办理纯公积金贷款,在查询个人信用时,发现有三次贷款逾期还款记录。回想起来其中2次是自己在上海读书时候办的个人助学贷款,当时因为利率上调导致我还款额微调,但是上海那边的银行因为经办人更换,也没有及时告知我还款额度有所微调,因此导致我一直按照以前银行给我的数字还款,其中一次是少缴1元多,一次是少缴10元多,一直等到银行最后发信到我安徽老家后我才知晓还款数字微调,之后便没有了,这笔助学贷款于2009年7月10日全部还清。另外一次是个人办理公务员信用贷款,在还定期还利息时候,因为出差而导致少缴部分利息,不过后来发现后很快补缴上去,这笔信用贷款也于2008年7月全部还清。我不知道我上面的这些情况是否会影响到我的公积金贷款的审核,不知道中心对于个人信用的审核把握的标准是如何设定的,望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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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经沟通,您所描述的征信情况基本符合我区公积金贷款的要求。为确保万一,请联系银行经办人员与我中心做直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