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转公积贷款

2012-05-29 00:00   来源:余杭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在塘栖金石华城购入一套房未交付,想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上是我老公的名字,他是省直公积金,而我是余杭区的公积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办理转按歇贷款的
回复:您好。根据我区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的政策规定,申请办理该业务的首要条件是贷款申请人在余杭区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因您的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公积金中心,故不符合在我区申请办理“转按揭”贷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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