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根据我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套房及改善型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如下:1、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结合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次数及由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房产信息证明显示的住房套数,作为家庭购买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2、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家庭房产信息显示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登记记录,且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为准。3、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对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以家庭房产信息证明显示其家庭成员名下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区上一年度最低人均标准或名下虽无住房登记记录但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为依据。因您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无法向您做进一步解释。如有疑问,请咨询信贷科,联系电话:89186790,89186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