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公积金提取

2011-10-24 00:00   来源:余杭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问下,我和老婆都缴纳公积金,现在家里已构成危房,建房报告已经审批下来,我问下,这样的情况能不能提取我和老婆的公积金?农村的户主是我爸爸,我和我老婆的户口都在农村,且都在我爸爸同一本户口本下,如果可以,需要怎么样的流程或者手续?谢谢
回复:我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购建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本人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提取配偶、子女、父母的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实际购房支出的总额。就您的情况,由于建房报告审批户主为您父亲,您是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而您配偶是不可以的。具体办理时您需填写《余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表可在余杭公积金网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同时持您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政府规划部门审批同意的住房批建表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我中心业务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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