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领取咨询

2011-10-13 00:00   来源:余杭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之前在杭州余杭区工作了三年,去年的10月份离开杭州,当初户口在余杭区,所以离开时公积金没能领取,现在户口已经转到老家了。请问我现在能出公积金吗?谢谢您的回答。
回复:我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非我区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区重新就业的,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具体办理时需填写《余杭区住房公积金(银行存单)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可向分中心领取或余杭公积金网站下载)→原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章→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直接粘贴于申请表对应位置)以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分中心申请提取→分中心公积金提取窗口受理并审核→申请人至银行领取存单(可在银行取现)。(注:非本人亲自办理提取的,需填写《余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原缴存单位盖章后,一并将所需提供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委托代理人办理,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转入提取申请职工的原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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