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好我们是2009年11月在余杭区购买的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当初只有我丈夫一个人有公积金,所以就用他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是我们的第二套房子。我看了公积金的合同里面写了房屋所有人是我丈夫,共有人是我。但是我看了我们的房产证国土证,契证上面的共有人一栏目都是空的,怎么没有我的名字。另外:我们现在还在贷款中,没有还清贷款。想问一下,是不是房产证打印错了?还是房子只属于我丈夫一个人的?我要怎么才能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或者增加一本房产证?十分感谢
回复:经与您电话沟通,了解您当时所购买的是二手房。共有权人的认定取决于转让合同上“买受人”一栏:若“买受人”仅为贷款人,则配偶方不作为共有权人;若“买受人”为夫妻双方,则配偶方作为共有权人。若您需增加共有权人,请于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咨询房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