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而建立的一项职工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2、吴江市是哪一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答:是1993年。
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宗旨是什么?
答:主要是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建立和健全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4、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答: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称公积金管委会)是苏州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5、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江分中心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答: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是直属苏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吴江分中心属分支机构。负责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吴江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设立、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理和处罚职能。 本文来自gjj123
6、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哪些分支机构?
答: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张家港、昆山、常熟、太仓、吴江五个分中心和吴中、相城两个管理部。
7、吴江市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金融业务的承办银行有哪几家?
答:目前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
8、吴江市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承办银行有哪几家?
答:目前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
9、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监督检查的有哪些行政部门?
答:有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行政部门。
10、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等有何规定?
答: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二、缴存
1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性。
12.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并于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3.哪些对象应当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14.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主要有哪些保障?
答:(1)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额归职工个人所有;
(2)提取用于购建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3)在购建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4)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时,可提取使用;
(5)职工调离本地、外地户籍职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办理帐户转移或提取;
(6)按其他相关规定提取的情况。
15.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要征个人所得税?
答:缴存、提取使用、以及留存在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其存款利息免征利息税。
16.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什么益处?
答: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利于企业塑造依法履行义务、自觉维护职工权益的良好社会形象;有利于企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7、新设立的单位怎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答: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cp gjj123
单位凭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到承办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18、单位怎样汇缴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起5日内(不跨月)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中心在承办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并计入职工个人帐户。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个人帐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19、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由所在单位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收入按本人当月工资收入计算。
20、目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应是多少?
答:在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和职工各按职工月缴存基数的10%计缴;在企业,单位和职工各按8-12%计缴。企业缴存比例未到各8%的应调至各8%,在各8%-12%幅度内未达上限的,可继续上调至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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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企业计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包括哪些收入?
答:计缴的月工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规定:工资总额是指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2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怎样确定的?
答: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职工本人年工资收入(年工资总额)÷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月份)。
23、新职工的按月住房补贴月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为新职工,单位为其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月缴存基数口径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口径相同。
24、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gjj123.com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以下公式按实计算:
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见角分进元。
25、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列支?
答: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经财政部门核定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26、不是本市户口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答:凡是单位在职职工,不论是否属本市户口,单位都应当为其缴存。
27、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个人所有吗?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个人所有。
28、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有哪些权利?
答:职工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gjj123.com
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公积金中心重新复核。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29、职工调入苏州工业园区,其住房公积金怎样办理转移手续?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转入苏州工业园区,前提是该职工所在单位是已在园区参加公积金A类综合保障计划或需转入园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并且已建立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但是参加园区公积金B、C类综合保障计划的职工,吴江市住房公积金不作转移。
在办理转移手续时,职工凭转入单位录用通知书(或与录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先到园区公积金中心办理资格认证,然后凭园区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身份证到吴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市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将转移款项划入园区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30、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怎么办?
答: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如: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发生严重亏损的、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的、及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没有建立职代会和工会组织的单位由所在县区级以上工会组织提出意见),并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报公积金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