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请示住房公积金专户存储资(2009-04-29)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 你厅《关于对住房公积金专户存储资金计息问题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超额准备金利率的通知》 ( 银发[ 2005 ] 61 号 ) 和《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 ( 银发[ 1997 ] 485 号 ) ,现明确...
政策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2009-04-29)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 ( 首府 ) 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人民银行按照利率改革和管理...
政策法规 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的通知(2009-04-29)
各...
政策法规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2009-04-29)
各...
政策法规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2009-04-29)
各...
政策法规 关于调整199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2009-04-29)
各区、县,各委、局 ( 集团公司 ) ,各驻津单位 :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条例》和《天津市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方案》 ( 津政发 [1995]2 号 ) 关于住房公积金调整规划,现将 1999 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有关工作通...
政策法规 关于调整200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2009-04-29)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0 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 [2002]26 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 [2003]19 号)及我市有关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20...
政策法规 关于变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借款人、抵押物和(2009-04-29)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关于变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借款人、抵押物和借款期限的有关规定》业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0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于二○○三年十二月一日开始遵照执行。 关于变更个人住房公...
政策法规 关于调整200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2009-04-29)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0 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 [2002]26 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 [2003]19 号)及我市有关政策,现将 2005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
政策法规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龙卡管理办法(2009-04-29)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0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龙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全市各单位应为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
政策法规 关于调整200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2009-04-29)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 [2002]26 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 [2005]8 号)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 2006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
政策法规 关于200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04-29)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的通知》(津财税政 〔 2006 〕 11 号),现对我市 2006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有...
政策法规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登记管理办法(2009-04-29)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登记管理办法》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0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 2007 年 2 月 1 日 起执行。 附件:《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登记管理办法》 二○○六年十...
政策法规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09-04-29)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0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 2007 年 2 月 1 日起 执行。 附件:《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二○...
我市住房公积金五项新政策和十项服务新举措于4月7日实施(2009-04-07)
按照市委九届五次会议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从 4月7日 起,我市将出台住房公积金五项新政策和十项服务新举措。 新政策包括: 一是新设立企业可实行较低缴存比例。 为鼓励企业发展,保证其顺利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