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指南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之二“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2009-06-23)
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等登记信息变更的,应持以下资料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2.单位名称或注册地址变更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组...
业务办理指南 住房消费提取之三“购买私产住房一次性提取”(2009-06-23)
一、政策规定 职工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私产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的费用。 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私产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协议签订当...
业务办理指南 住房消费提取之二“购买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2009-06-22)
一、政策规定 职工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的费用。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职工使用商...
业务办理指南 住房消费提取之一“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2009-06-21)
一、政策规定 职工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的费用。 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
业务办理指南 非住房消费提取之四“职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2009-06-20)
一、政策规定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
业务办理指南 非住房消费提取之三“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2009-06-19)
一、政策规定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可申请提取持证(卡)人、同户籍亲属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办理提取前须首先办理提取登记。 二...
业务办理指南 非住房消费提取之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2009-06-18)
一、政策规定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死亡职工配偶及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二、提取资料: 1.配偶、各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 2.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
我市住房公积金再推新举措(2009-06-07)
五项新政十项举措广受好评 4月7日 以来,我市推出的五项新政策和十项服务新举措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4月份通过提高贷款额度,共为4143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2.27亿元,支持职工购房37.11万平方米,占当月全市房屋交易1.95万人的21.3%,占成交金额...
政策法规 关于调整200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2009-05-27)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0 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 2002 〕 26 号)及我市有关政策,现将 2009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操作规定》的(2009-05-27)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为做好 2009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及年度检验工作,根据《关于调整 2009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的通知》(津公积金委 [2009]11 号),现将《 2009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操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自 2009 年 6 月...
政策法规 关于调整200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2009-05-21)
各区县、委局 ( 集团公司 ) 、驻津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 2002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不作调整 自 2002 年 7 月 1 日起...
政策法规 关于驻津单位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问题的通(2009-05-21)
各驻津单位: 为提高驻津单位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对驻津单位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驻津单位中依法缴纳税款的企业和有资金来源的行政事业单位,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由单位和职工各 10% 调整为单位...
政策法规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管理办法(2009-05-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350 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 2002 〕 2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政策法规 关于因公外派人员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2009-05-19)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检院,高法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人事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 ( 财务 ) 局、人事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
政策法规 关于做好200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2009-05-19)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为做好 2008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根据《关于调整 2008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津公积金委〔 2008 〕 6 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缴存额调整的办理 各单位应在缴存 2008 年 6 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