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您好!先简单说一下我的情况,2011年7月起在余杭工作,缴纳了6个月的公积金。后辞职,现在杭州市区工作。新单位未缴纳公积金,且未续缴余杭区的公积金。现想在余杭区购买一套二手房,这套房子是我首套房子。特询问一下几个问题:1、我的条件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2、我是否可以申请提领我父母的公积金。注:我父母现在安徽省合肥市工作,有缴纳公积金。敬盼回复!谢谢!
回复: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根据我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规定,职工在杭州范围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经查询,您目前已停缴住房公积金,因此不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二、因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安徽省合肥市,请具体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公积金提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