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
特别提示:
1、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代配偶提取的,须出示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资料)和配偶身份证,同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交中心存档。
2、提取公积金只能转入本人公积金联名卡或还贷账户;如需转入他人账户,必须由本人到公积金中心授权。
序号 |
提 取 理 由 |
必 备 资 料 |
说 明 |
1 |
购买现房 |
一年之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 |
提取权证发放日之前余额;提取额不超过计税总额;《房屋所有权证》超过一年的现房不能提取。 |
2 |
购买二手房 |
买卖合同、买卖双方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支取公积金购买二手房的协议.doc |
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由公积金中心代为支付给卖方;提取额不超过计税总额。 |
3 |
购买期房 |
《购房合同》(备案)、首付款购房凭据,与中心签订《个人购期房提取协议.doc》 |
提取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按提取额10%交纳保证金,待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退还。 |
4 |
购买福利房 |
《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购房批复和《分户计算表》 |
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
5 |
建造、翻建(扩建)住房 |
《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主体封顶;提取额不超过工程竣工之日建造、翻建工程预算。 |
6 |
大修住房 |
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鉴定、批准文件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 |
需牵动或拆换房屋的部分主体构件,且一次性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 |
7 |
离休、退休 |
离休证、退休证 |
可一次性销户。 |
8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
提取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9 |
买断工龄、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审批表 |
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提取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10 |
调离本市
出境定居 |
调令或调动函
出境定居证明 |
省内调动转账,省外调动可支现。提取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11 |
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
还贷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 |
一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大于12期还款额,转入还贷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提取资金只能用于偿还贷款,如有挪用行为,必须将挪用部分补足后才能提取。 |
12 |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或全部结清贷款本息 |
期房抵押已办妥现房抵押手续的,凭《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和《契税完税凭证》 |
在贷款结清前,可办理一次提取当前公积金余额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本金或结清贷款本息。 |
13 |
结清贷款本息 |
还贷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
|
贷款满三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
14 |
支付租金(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
双方工资收入证明、租房合同、无自有产权房屋证明 |
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的计算公式为:(职工按政策应享受的建筑面积× 75%×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家庭月工资收入×15%)×12=提取额。 |
15 |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的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证明 |
提取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
16 |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 |
提取额不高于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12倍,每年提取一次。
|
17 |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
1、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2、医院提供的医药费支付清单及个人负担部分支付清单;3、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证明;
4、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
提取额不得超过医药费个人负担的部分。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重大疾病。 |
18 |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遭遇重大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
1、有关管辖部门、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证明;
2、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等;
3、提取申请人与当事人之间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
提取额不得超过个人承担的费用。
|
19 |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
提取的同时可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
gjj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