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积金疑问

2012-05-17 00:00   来源:余杭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5月份在良渚买了商品房,因为公积金缴纳是从4月份开始的,所以只能用商业贷款,银行说要满6个月才能提前还贷,也就是说我5月份开始按揭后,要到11月才可以提前还贷。而根据余杭区政策公积金缴纳半年以上可以转按揭。也就是10月份就可以转按揭。那我10月份补齐贷款差额后就转公积金贷款,银行这边会有冲突吗?具体怎么操作?
回复:如果您在余杭区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后,经过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并符合其他“转按揭”贷款的要求(具体请参见分中心网站www.yhgjj.gov.cn网上办事大厅--贷款申请--转按揭贷款),可向分中心申请办理“转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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