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根据我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人在杭州市(包括杭州主城区、所属七区县市及省直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以上的,在余杭区范围内购买二手房、商品房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区公积金贷款政策对房产总价没有特殊要求,但对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有如下规定: 1、对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房屋竣工时间在15年(含)以内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房屋竣工时间在15至20年(含)之间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房屋竣工时间在20年以上的,不得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2、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为60%,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