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公积金提取事宜

2011-11-23 00:00   来源:余杭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如果我公积金按揭50万。问题一:年交公积金个人与公司合计16000,请问我是否可以到时间可以提取全年16000的公积金,还是只能提取部分,谢谢。问题二:如果因公司或个人原因,在办理完公积金贷款2年后没再交公积金,请问我的按揭贷款是否还正常。也就是说在几年后没再能继续交公积金,我的公积金贷款将是否继续发放或有所变更?
回复:职工在偿还住房按揭贷款其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按实际还款额计算。只要您每年支付的住房按揭本息合计达到16000,则届时可根据您的每月还款明细清单经核算后给予提取公积金。另如果公积金贷款审批放款后,借款人的工作单位变动引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或停缴,只要借款人确保每月正常偿还贷款本息,对已发放的贷款没有影响。但是借款人应及时向我中心提供包括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变化等方面的个人信息,以配合我中心后续以邮寄、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借款人传达最新贷款政策等一系列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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