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领取

2011-10-27 00:00   来源:余杭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在2010年5月的时候停交了公积金,现在买房了,想提取公积金,请问可以办理吗?该带那些资料,能不能请人代办的?
回复:经沟通,您的情况可发办理公积金提取,具体办理时需填写《余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原单位审核盖章后,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手续。若您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以委托代办,代办人在出具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时,需同时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在申请表委托代理人处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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