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与关注!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答如下: 一、贷款期限及比例: 贷款比例按核准价计算(成交价高于评估价的,按评估价做为核准价,不含房屋装修及除房屋以外其他物品价款),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内的,贷款比例不高于私有产权转让住房核准价的6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贷款比例不高于核准价的50%。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20年且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房屋竣工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最长贷款期限为二十五年减房屋竣工使用年限,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二十五年(不含二十五年)的住房不再受理公积金贷款。 二、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1、在沈阳工作并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贷款前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 3、购房的首付款不低于40%。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有贷款逾期3次以内不良信用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政策规定基础上按不同房源分别增加10%。贷款逾期连续3次(含3次)以上累计6次的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5、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因此只要您符合以上贷款条件即可申请办理。 三、贷款额度: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25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 针对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职工男性可放宽到65周岁,女性可放宽到60周岁。(1)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2)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3)缴存公积金以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0.5×12个月×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网站可以提供试算服务.贷款的具体额度由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核定,您可持身份证到缴存管理部窗口计算您的贷款额度。 四、二手房办理流程:申请人购买私有产权转让住房(即二手房),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后的六个月内准予申请。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贷款的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属中心驻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初审: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材料初审,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抵押手续。 5、放款:待担保与抵押手续经过约定时限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银行卡(折),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 6、还款:借款人每月在委托扣款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将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款存入银行卡(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款,直至借款全部还清。 我们已通过电话回复该职工的咨询,详细介绍有关政策,该职工对回复表示满意。 如果您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登录www.sygjj.com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我们将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