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贷款问题(96123)

2009-10-20 00:00   来源:www.sygjj.com   分享到:

问题:经济适用房能不能贷款?有几种贷款的方式?

回复: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与关注!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答如下: 经济适用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分为商品房贷款、商品房组合贷款、二手房贷款、二手房组合贷款。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的计算=(房款总额-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额)×相应的贷款比例 根据国家七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办法》相关规定,充分体现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现对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事宜如下: 1.购买住房建筑面积须≤90平方米(商品房须与中心签约的楼盘) 2.购买房屋总价须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额的2倍以上(含2倍),40万元以下(含40万元) 3.贷款额度的计算=(房款总额-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额)×相应的贷款比例 如您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在沈阳工作并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贷款前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 3.购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有贷款逾期连续3次(含3次)以上累计6次的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5.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6.申请人所购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贷款时,还要依据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还款能力、信用记录及所购房楼盘情况等因素来确定首付款比例及贷款成数。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贷款的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属中心驻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初审: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审查、材料初审,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抵押手续。 5、放款:待担保与抵押手续经过约定时限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转至开发企业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时预留的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借款人每月在委托扣款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将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款存入银行卡(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款,直至借款全部还清。 我们已通过电话回复该职工的咨询,详细介绍有关政策,该职工对回复表示满意。 如果您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登录www.sygjj.com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我们将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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