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问题

2009-09-25 00:00   来源:www.sygjj.com   分享到:

问题:9月1日在皇姑区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请问何时能办完?

回复: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与关注!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答如下: 根据2008年7月22日“沈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八条受理时限的规定: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放款共计5个工作日。对办理担保和抵押期间的时限预计25个有效工作日。待担保与抵押手续经过约定时限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银行卡,借款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 如您办理完抵押手续后,房产大厦将贷款件返还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公积金中心5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放款时公积金中心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您,收到短信后可持本人身份证于次日到公积金管理部贷款开户行办理领取借据和还款计划等手续。 通过电话与该职工联系了解到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在办理阶段,目前还未放款,放款时我中心会以短信形式通知。 我们已通过电话回复该职工的咨询,详细介绍有关政策,该职工对回复表示满意。 如果您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登录www.sygjj.com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我们将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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