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与关注!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答如下: 商业贷款的职工,在贷款期间,房证下发后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根据沈住公【2004】10号《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提取凭证第八条中明确规定: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要件::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住房公积金查询磁卡;③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申请审批书》;④《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契证》;⑥《借款合同》或⑦《借据》;⑧最近一次《银行还款对账单》;⑨年还款计划(加盖银行业务章)。⑩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在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定期余额(住房公积金的定期余额为每年6月30日结转的金额),但不得超过贷款的余额及利息之和。当年存储金额超过当年还款金额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金额。 我们已通过电话回复该职工的咨询,详细介绍有关政策,该职工对回复表示满意。 如果您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登录www.sygjj.com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我们将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