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与关注!由于您提供的电话号码是空号,只能依据政策为您解答,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答如下: 依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政策规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系统内转移办理程序: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提供转入单位的单位名称、单位账号、开户银行、单位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管理部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一式二联),经管理部审核无误后为职工办理账户转移手续。(个人系统内转移账号不变) 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由中心向外系统转移办理程序:办理职工持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证明》写明转入单位的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公积金开户银行、职工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本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经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填写《个人系统外转移申请审批书》(一联,在管理部领取,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一式二联)加盖单位印鉴后,为其办理审批及账务转移处理。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以汇票的方式转入到转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内。 如果您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登录www.sygjj.com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我们将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