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与关注!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答如下: 依据沈住公【2004】9号文件《沈阳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职工离退休提取的规定: 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持相关要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①身份证(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代办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住房公积金查询磁卡;③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审批书》或者工商局开具的破产证明;④离、退休证(无离、退休证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果您父亲的单位已经破产。则需要您到当地工商部门开具您父亲原单位已经破产的证明,并持其他相关手续到管理部提取销户。 我们已通过电话回复该职工的咨询,详细介绍有关政策,该职工对回复表示满意。 如果您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登录www.sygjj.com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我们将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