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与关注!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答如下: 根据《沈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中规定:如您购买商品房,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2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如您购买二手房贷款,贷款比例按核准价计算(成交价高于评估价的,按评估价做为核准价,不含房屋装修及除房屋以外其他物品价款),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内的,贷款比例不高于私有产权转让住房核准价的6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贷款比例不高于核准价的50%。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20年且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房屋竣工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最长贷款期限为二十五年减房屋竣工使用年限,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二十五年(不含二十五年)的住房不再受理公积金贷款。 计算贷款额度,建议您可以到公积金缴存管理部计算,也可以登录沈阳住房公积金网站首页右则下方贷款计算器计算贷款额度,或根据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0.5×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时,要依据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还款能力、信用记录及所购房楼盘情况等因素来确定首付款比例及贷款成数。 我们已通过电话回复该职工的咨询,详细介绍有关政策,该职工对回复表示满意。 如果您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登录www.sygjj.com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我们将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