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与关注!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答如下: 沈阳住房公积金于3月24日出台《关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中规定: 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应满足下列条件: 1、在沈阳工作并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贷款前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6、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含1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8、原组合贷款不能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9、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及《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则》第四章个人信用报告用于贷款使用界定中第十七条:贷记卡、准贷记卡等在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出现不良的,由发卡银行出具无恶意拖欠证明和还款明细,可根据银行提供的证明材料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由管理部来审核您是否可以办理贷款。同时根据第二十一条: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出现不良,逾期连续三期,累计六期的,可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 由于住房公积金是由广大缴存职工缴存,为了保障他们的利益和资金安全,因此如果您有逾期记录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我们已通过电话回复该职工的咨询,详细介绍有关政策,该职工对回复表示满意。 如果您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登录www.sygjj.com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我们将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