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现金问题

2009-09-20 00:00   来源:www.sygjj.com   分享到:

问题:我的住房公积金,在房征拿到手一年内是否可以提取现金.

回复: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与关注!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答如下: 通过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您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签订了委托代扣协议,使用公积金帐户内定期额还款,因此不能提取。 1.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按协议约定的方式委托中心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直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审批以现金的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 2.根据沈住公[2004]9号《沈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借款人应在正常还款一年以后,经管理中心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您也可以用公积金账户内定期余额提前还贷,需要您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申请审批书》,到您单位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前还贷。 我们已通过电话回复该职工的咨询,详细介绍有关政策,该职工对回复表示满意。 如果您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登录www.sygjj.com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我们将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有用(1) 没用(1)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