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公积金发〔2008〕20号
各县分中心、各区管理部、直属业务部、市中心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部署,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帮助地震重灾区职工提取公积金和加强防灾抗灾能力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建房发[2008]121号)精神,为了帮助四川籍受灾职工克服困难、共渡难关、重建家园,同时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安全管理工作,现就帮助地震重灾区职工提取公积金和加强住房公积金安全管理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取范围
凡在湖州市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其户籍在成都市、阿坝州、广元市、绵阳市、德阳市、雅安市及所属县(市、区)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全部余额。
二、提取额度 gjj123
提取金额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底。活跃账户提取金额至百元以上,封存账户作销户提取。
三、提取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供本人住房公积金存折,身份证及户籍证明,经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以配偶身份提取的,还应当同时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四、优化服务
全市公积金管理工作人员要满腔热情地为受灾地区职工提取公积金提供优质服务,市公积金中心将设立“四川籍受灾职工提取公积金专柜”,公积金中心所属各单位做到“三个主动,一个集中”,即主动摸清情况、主动与用人单位对接、主动上门服务、集中受理提取业务。尽量要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把好事做好。
五、加强安全管理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全市公积金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对公积金业务管理中的重要数据备份,要严格做到异地、异单位备份,并不断完善备份制度。对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等,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安全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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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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