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次调整和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这次调整和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指导思想是:通过适度调整和完善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认真贯彻国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特点和公平原则,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中低收入职工住房问题中的作用,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这次适度调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这次调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按照稳健运作的要求,恢复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如职工(不包括享受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引进人才优惠政策人员)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时,首付款比例由20%恢复为30%。二是贯彻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缓解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的矛盾,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特点和公平原则,对职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保留一定的缴存余额、提高首付款比例并且不享受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和低收入家庭贷款优惠政策。三是暂时不降低贷款限额,建议管委会给予适当授权,若贷款排队轮候形势继续加剧,研究采取降低贷款最高限额的措施,并允许市区、三县之间有所区别。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三、为什么要对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差别化政策?
200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12.45亿元,比上年增长122.98%;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23.35亿元,比上年增长389.52%,贷款发放14.15亿元,比上年增长49.42%,年末已申请未发放资金达到11.1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49.12%。住房公积金资金供不应求,贷款轮侯排队时间较长。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广大中低收入职工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依次解决住房困难,有限资金首先要保证中低收入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差别化政策是与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是相符的,也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工作的实际情况。因此,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求继续执行控制累计贷款额度、保留一定的缴存余额、提高首付款比例和相关人群不再享受优惠政策。这将有利于遏制利用住房公积金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更加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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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为什么对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要求个人帐户保留一定的缴存余额和提高首付款比例?
今年我市市区和三县的贷款资金比较紧张,全市排队轮侯的资金已接近11亿元。据统计,我市人均公积金缴存余额1.71万元,如贷款40万元,则需要使用22人以上的公积金余额。为统筹兼顾已贷款人、正在轮候的贷款人和即将申请的贷款人等各方面的利益,在确保职工首次购房住房公积金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对再次贷款实施了个人帐户保留一定的缴存余额的限制。嘉兴、绍兴等周边城市也采取了这样的措施。
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对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明确其首付款比例调整到40%。
五、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置换性贷款政策?
置换性贷款是指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紧张,排队轮候时间较长的情况下,按照借款人、开发企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四方自愿的原则,贷款职工在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用于先期支付购房款,当住房公积金贷款排队轮候到时,再将银行贷款置换成公积金贷款。
考虑到贷款职工希望尽快贷到款,开发企业希望尽快回笼资金,银行希望在无风险前提下多发放贷款,公积金中心希望缓解资金紧张矛盾和维护职工权益,我们在2005年上半年开始调研,于同年7月推出了置换性贷款。全市已为 89个楼盘、2592户办理置换性贷款6.83亿元。去年7月,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二届四次审议,出台了《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置换性个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并明确,商业贷款期间,现行首套普通住宅银行优惠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差由公积金中心负责贴补。
六、如何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置换性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置换性贷款是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合作的一种金融创新手段,为缓解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矛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调整完善。本次调整包括:1、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由确定调整为可以确定或不确定。不确定转回时间的置换性贷款,可待公积金资金紧张矛盾缓解后,再根据公积金中心通知转回时间,这样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缓解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矛盾的作用。2、进一步保证借款人利益。通过明确到期一次性贴息调整为按月贴息、利差贴补标准、参照执行按月冲还贷政策、银行不能增加借款人负担、原商业贷款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置换性贷款相关条件的参照执行置换性贷款贴息办法等规定,最大限度地保证借款人利益。3、进一步明确置换性贷款贴息的列支渠道。 本文来自gjj123
七、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
我市2003年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以来,已有5000多家非公企业,12万名职工新参加了公积金制度,一大批户籍在本市农村的职工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我市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已经深入开展,帮助户籍在农村的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这是对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支持。考虑到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和购买城镇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不同,办理的程序、提供的资料都比较复杂,为更好地为户籍在农村的缴存职工在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提供住房公积金服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将简化其在农房改造建设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在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缴存职工依据拆迁协议及有效付款凭证可提取本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同时,在确保贷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采用第三方住房作抵押或在条件成熟时采用担保公司保证的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该项工作将组织开展试点,待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再在面上实施。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