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办理转按揭

2012-01-29 00:00   来源:余杭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2005年本人在余杭区仁和街道购置一套商品房,当初办理的是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贷款申请人是本人(公积金交在杭州市公积金中心),我妻子的公积金交在余杭区(她一个人交的公积金额度己能满足公积金贷款的要求),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能否将组合贷款的商业部分转成公积金?
回复:申请转按揭贷款要求主贷人必须在余杭区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因您配偶不是主贷人,所以不能申请转按揭贷款。

有用(0) 没用(0)